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私募基金问题解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私募基金问题解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私募基金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
第一,法律规范缺失,合法形式与非法形式并存,不利于监管。
第二,经营操作失控,易于成为违规资金入市渠道,特别是非法私募基金容易与上市公司结成利益共同体,其隐秘性极强,内幕交易及操纵股价的现象屡发,从而引发市场风险及信任危机。
第三,操作风格与公募基金同质化,效率低下且业绩不振,收费偏高,其收益率并不显著优于公募基金;申购赎回的频率较高,破坏私募基金的相对封闭性,难以构筑长期稳定的资产运行环境。
私募基金如何设立和备案?
关于这个问题,下面我就给大家解答一下。
4月18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对申请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出新的反馈,要求其向协会备案时出具出资能力证明,并且明确表示机构实缴资本不能为过桥资金,震撼全国私募江湖。
这次新规带来的影响不可小觑。众多投资人直言,以往不少私募基金利用代持和过桥资金充当实缴资本,留下很大的风险隐患,如今随着新规出台,这种现象将正式告终。
史上最严:实缴资本不能为过桥资金
几天前,有机构反映,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收到基金业协会有关“出资证明”的反馈意见。包括至少要出具两份材料,一是出资能力的说明,即出资款的合法来源;二是出资款的证明材料,其中房产也可用做出资证明。
以上就是我的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私募基金如何设立和备案?我觉得你问得问题本身存在一定歧义,到底是想问主体私募基金公司设立和备案?还是想问私募基金产品设立和备案?两者是有差别的。
如果是指的是私募基金公司,你只需要成立一家投资公司,或者资产管理公司(注册基金最好1000万或以上),然后去基金业这会备案,特别提醒注意的是,主体备案是需要条件的,比如说公司的注册资金最好在1000万或以上,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要有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高管人员必须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同时要有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满足这些条件,把各种公司资料和高管的学历证书,从业证书以及各种资料整理,找一家律师事务所,让它们出具法律意见书,所有资料都齐备后可以在基金业协会备案,资料很多都要上传,一般20个工作日内协会会反馈意见,如果资料齐备而且没什么问题的话,一般公司就可以备案出来。
如果指的是私募基金产品备案,那么你先需要拿到协会事先给的预备案基金产品编码,然后募集资金,资金募集结束,达到产品成立的条件,产品成立后,在20个交易日内,把基金合同,投资者意见,风险揭示书等各种资料提交给基金业协会,协会在20个交易日内给出反馈意见,如果意见齐全而且没有错误的话,一般一个星期左右就会备案出来。
下面为您简单介绍私募产品备案应该如何操作。
1、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资金
2、在募集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申请基金编码
3、如果已有预分配编码,或者已有其他编码(如券商资管产品代码),直接填写编码
4、基金备案
5、协会办理
6、备案完成并公示
以上是私募产品备案的基本流程,下面我们来说说募集信息填报的内容。
一、募集机构
1、募集方式:自行募集、委托募集
私募基金200人限制什么意思?
《监管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显然,公司制、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数应当受《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的约束而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制不得超过200人),而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在目前无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应当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也就是说,“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可最多不超过200人,突破了(有限)公司制、合伙制基金的50人限制。这一突破,对于基金参与主体,特别是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服务机构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在做大基金规模的同时,也将使更多投资者收益。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投资者怎样维权?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如果当事人有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基金公司有违约等行为等证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如果当事人有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基金公司有违约等行为等证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从法律角度看,投资人在私募基金逾期或无法兑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向基金管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索赔,如果未能解决争议,可以寻求仲裁或诉讼解决。
2.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私募基金无法兑付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将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纳入破产清算程序,向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
3. 如果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可以向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投诉,要求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申请赔偿。
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怎么查私募基金?
步骤一:点击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网页链接进入官网。
步骤二:点击信息公示一栏。里面分为几个类查询。
步骤三:点击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
步骤四:查询相应私募公司。关键字查询和分类查询都可以。
步骤五:查询管理人管理产品。
这样就可以查询到具体公司,是不是协会备案过的正规私募基金公司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私募基金问题解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私募基金问题解答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