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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子公司新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基金子公司新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基金子公司新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基金行业有哪些职位,包括基础的?

基金行业哪个职位做专、做深,哪怕是做久了,都有前(钱)途。 比如大家熟知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但有几个人能做,或是更具体一点,能做出稳定三年以上业绩; 运营、风控、合规,资深的30万打底吧。公司管理规模大的话,50万也不算多。基金这行最近几年新规太多了,做合规的、风控的如果按照最严的要求来,操作是很容易,但业务很难做了,本身缺钱,还要拒绝一些钱。大型公募无募资压力的除外。 市场,有经验的3年以上的,20-40万basic,谁叫他给公司带钱呢。关键是,这种人好难招。

基金子公司新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定

基金为什么要规定7天?

之前基金都没有规定7天之内卖掉要交1.5%的手续费的,只是从去年开始实施的。目的也是很明确的,就是为了防止人们追涨杀跌,防止过度交易,培养人们长期投资的习惯。

我们市场的股民和基民朋友很喜欢做短线交易,所以导致市场波动很大。往往一天之内都很容易波动几个点,加上我们市场内散户多,不想国外都是机构在交易,散户都是很感性的,很因为恐慌会割肉。

所以为了保护散户,也为了防止过度交易,也为了防止一部分人的套利行为,保持基金市场的稳定繁荣,培养基民们良好的交易习惯,所以出台了基金7天内交易要提高手续费的规矩。

您提到的关于基金规定7天,应该是指持有7日内赎回要收取1.5%的赎回费吧?

其实,也并不是所有基金都是收取7天的惩罚性1.5%的赎回费,比如货币基金持有少于7日就不会收取,这主要是货币基金本身提供的服务就是满足超强的流动性,因此快速赎回和起息是它不一样的特点。因此,法规上不对持有小于7日的货币型基金收取惩罚性赎回费1.5%主要也是为了顾及这一点。

而收取小于7日的惩罚性赎回费的主要是一些债券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在以前,这两个基金也是不收取这个费用的,后来法规要求对持有小于7日的混合型基金等收取1.5%的惩罚性赎回费,当时给出的说法是为了鼓励长期持有和价值投资。

其实这个法规的出台也是合理的,作为基金来说,还是要鼓励投资者进行长期的价值投资,这无论对运作基金的基金经理还是基金持有人来说都是有好处的。对基金经理来说,持有人如果持有的时间大多比较久,他可以不需要太注重应对基金赎回,如此基金经理就可以把资金放在更长线的价值投资上,另外,短期赎回有惩罚性赎回费也是为了遏制有人通过基金来投机。如果不遏制投资者通过基金投机,这样基金也会成为股市助长助跌的力量。显然不利于股市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遏制短期投资,支持长期持有,也是有利于基金持有人。为什么经常会看到说,基金赚钱了基民却不赚钱?这主要是基民不坚持长期持有,涨的时候大量买,跌的时候买,这样的操作明显不可能赚钱。再厉害的基金也没办法让这样的基民赚钱。

因此,规定7天的惩罚性赎回费是有好处的。

基金是没有规定赎回日期的。如果基金在开放期,你今天买明天赎回都可以。但赎回要收手续费,一般7天以内1.5%,大于7天小于1年为1.2%—0.5,2—3年以上为0。各基金公司有自己的规定。为什么要收认购、申购、赎回费用?因为买卖股票有手续费、过户费、印花税等等,基金公司还要给承销、代理券商管理费,这些费用必须要摊销在基金净值中。你赎回,当天净值已经核算完,为你筹措资金卖出股票的费用你不出让其他持有人承担显然不合理。为什么长期持有的不出?因为长期持有维护股市稳定、利于公司操作、利于公司减少成本和盈利,利于持有人盈利。

基金投资者经常被提醒:不要短期套利,基金持有少于7天,会被收取巨额“手续费”。这个规定到底是什么呢?为什么要规定7天呢?

2017年8月31日证监会颁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新规”,要求基金公司对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且要求这部分费用计入基金的财产。

这就是7天的来源,基金规定7天主要是针对短期套利的投资者,旨在引导投资人长期持有基金。

中国股市长期盛行“短线操作”,曾经甚至有所谓“狙击涨停板”的说法。资金快进快出,赚取股市的波段收益。不少投资人把股票的操作手法复制到基金运作中,短线操作基金,但是这么做,负面效应很重:

基金规定7天,一般是指一些场外基金持有时长少于7天时,基金公司会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这样有利于鼓励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同时,方便基金公司有缓冲时间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

至于基金持有的时长,则是从申购确认日到赎回确认日的前一自然日这段周期,而这段周期是把节假日和周末都算在内的,具体以基金公司的计算为准。

比如,投资者在周二的15点之前买入某基金,那么他在下周二就持有7天了,如果投资者在周二的15点之后买入某基金,那么他要等下周三才算持有7天。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货币型基金,它没有赎回费用,不管投资者持有多少天,其赎回费用都是零,而对于其它类型的基金来说,投资者最好等持有时长满7天之后,再去申请赎回,这样会降低其费用。

来源:希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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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之所以要规定7日内赎回要支付不低于1.5%的手续费是保护其他基金持有人的一项重要手段,是鼓励长期持有基金的一项措施。

基金对外在季报里都会公布持仓情况,如果是重仓的股票连续涨停,做短期交易有利可图,很多基金的投资者选择赎回基金炒短线获利。而基金公司在大量的赎回面前也要降低仓位,这就导致了很多被机构重仓的股票遇到集体赎回,股市面临大起大落,不利于股市的长期健康发展。

因此监管层在2017年8月31日证监会颁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其中第二十三条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制定这项政策初衷就是保护其他基金投资者,打击那些因为炒短线而扰乱基金、股市的投资者。小黑个人也是比较赞成这个政策的出台的,对于股市的长期健康发展是十分有必要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基金子公司新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基金子公司新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